第四千九百三十五章 定情物_天医仙尊在都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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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千九百三十五章 定情物

  第四千九百三十五章定情物

  “姑娘你这......恩?”

  王欢还想再说点什么,忽然就看到诗锦背后的草丛微微动了一下。

  动的幅度极小,但是有一道灰色的小巧影子,从草丛内一闪而过,转眼不见。

  这......是刚才那个阴神吗?又出现了,看来对方已经有点失去耐性,要动手了。

  这可是巨大的麻烦,王欢不在乎是谁要算计凤族舰队,这事情和他没一毛钱关系。

  凤族这群入侵者,害死北幽洲无辜百姓无数,他们就算是被宰杀光了,那也算是活该自找。

  王欢可不会同情。

  眼下的问题是,王欢并不惧怕这个古怪的阴神,但并不想被卷入战斗中去。

  一旦击杀了隐藏在赤凤堡垒内的阴神使用者,那么弄不好就是大麻烦。

  “你怎么不说话了?你,你名字还没告诉我呢!”诗锦死死拽住王欢,见他忽然呆了一下,越发娇嗔了。

  王欢回过神来,顺口胡说道:“哦,我叫做王大牛。”

  “王大牛?”诗锦傻眼道:“这,这算是什么名字?而且你姓王?凤族之内有这个姓氏吗?”

  哎呦呵,干了,王欢心中一惊。

  他下意识的就认为自己的姓氏王,乃是人类的第一大姓,凤族之中应该也有不少才是。

  可现在一看,好像不是那么回事,凤族,起码是最上界的凤族内,姓王的人可能不多甚至没有。

  王欢敷衍解释道:“哦,我的姓氏罕见,家族也没有名气,你不知道很正常。”

  “喔......”诗锦微微点头,也确实正常,凤族也算是一个大族群,姓氏什么的何止一两千,罕见一点的姓氏也确实是有的。

  她小脸儿通红的沉默片刻,忽然道:“那,那个,大,大,大......”

  王欢愕然:“什么大?”

  他问着,还低头看了看小姑娘的胸前,也,也不是很大呀,吹牛可不是好孩子。

  还好,诗锦总算是克服了结巴:“大,大牛!我,我能这么叫你吗?”

  直呼其名,这可是关系比较亲近之人才能有的行为。

  王欢一阵傻眼,但也不好说别的,只能一边盯住草丛一边糊弄:“哦,随便你,你爱叫我什么都成,大牛大马大羊,随你叫。”

  草丛刚刚可是又动了几下,显然对方是已经越来越不耐烦准备下手了!

  诗锦抿嘴儿,开始不言语,只是吭哧,呼吸急促,声音短急,似乎是在和自己较劲。

  王欢愕然:“你这是怎么了?便秘?”

  诗锦这个恨呐......这家伙太不是玩意儿了!

  不过恨归恨,她还是一咬银牙:“大牛,我,你,那个,你喜欢我,对不对!”

  王欢点头:“哎,喜欢喜欢,你要是能松开我,我就更喜欢你了。”

  然而诗锦却不松手:“那,那,那你去,把我的鞋子拿过来,就在那边摆着的便是。”

  王欢一回头,顿时看到不远处整齐的摆放着一对儿淡黄色的绣鞋,小巧可爱,犹如一双工艺品一般。

  这,怎么个意思?

  不过不管对方什么意思,先离开这里再说。

  王欢便走向绣鞋,拿起来心中还盘算,那个操纵阴神的家伙,赶紧下手啊,诗锦是一个小呆包儿,他这会暗中动手攻击,绝对能瞬间要了她的小命。

  然后他血煞星,就可以直接离开了。

  然而对方就是不动手,一阵微风吹过,青草摆动,不见有任何东西出现。

  “真是麻烦!”王欢心中暗骂,但只得拿着绣鞋转身回到诗锦身边。

  诗锦看他拿着自己一双小巧鞋子,脸蛋儿羞红道:“这个,给我......”

  她说着,从王欢手中接过一只右脚的鞋子,拿在手里也不穿上。

  王欢自己托着一只左脚的鞋子莫名其妙,这几个意思啊?拿不都拿走?

  诗锦脸蛋儿通红,看王欢呆呆的样子:“你,你这傻瓜,还,还不收起来?”

  收起来?鞋?王欢愣了,这......这是凤族的什么习俗吗?送人鞋?

  他也不敢多问,只得拿鞋子朝自己后腰上的腰包里头揣。

  诗锦顿时大怒,眼圈都红了,眼泪只在眼眶内打转:“你,你这混人!我都将绣鞋给你了,你,你不揣怀里?”

  哈?

  还得揣怀里?这是啥规矩?要防真菌感染啊妹子。

  不过想想也对,凤族嘛,天生都是修士,脚气啥的毛病他们就不可能有,也不不存在什么真菌感染之类的玩意儿。

  王欢也不懂得这规矩,只好随手把鞋子揣进自己的怀里。

  凤族的武者服和人类的不同,人类的武者服为了方便利索,衣服内部是没有暗兜的。

  但是凤族便不同,他们的服装内部,贴胸口的位置,是有一个内置口袋存在的。

  这个口袋装不得什么大件东西,一般都是带些贴身应用之物。

  王欢把鞋子揣好,顿时胸口鼓囊起一块来,看着甭提多别扭。

  诗锦见他如此,倒是脸蛋儿又红了:“你,你已经收,收了,收了......”

  王欢道:“哦,哦,收了,收了!”

  诗锦点点头,声如蚊呐:“那,那你什么时候再来找我?”

  再找你?王欢这会也有点明白意思了。

  送鞋,可能就是凤族青年男女间定情的一种调调儿,女孩儿将自己的一只绣鞋送于心仪的男子,叫人贴身揣好,大约就算是定情信物一类的东西。

  其实这调调儿华夏古代也是有的,私送绣鞋订终身的轶事,以前的古典小说之中也曾经提及过。

  王欢是万没想到,凤族的妹子这么好追的,自己胡抡一顿,背一首诗经内的经典诗歌,就拿下了。

  然而其实他不知道的是,凤族姑娘普遍性子高傲,找男子,也要讲究一个前途和门当户对之类的东西。

  其实和人类差不太多。

  诗锦这么容易就能被拿下,倒不是她便宜,只是她身份特殊。

  赤凤堡垒内的侍女,一般都是从小被选中,进入堡垒内伺候大人物们。

  运气好的,被地位崇高者看中,点了做贴身丫鬟,日后也算是前途无量。

  但大部分还都是诗锦这样的,别说是钓到大人物,就算是见,都见不到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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