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百六十六章 东门_大明16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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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六十六章 东门

  “最好,”郑芝龙对李平之道:“李经历,你也最好做几身衣袍,你也得到台湾呆一阵子,别看现在穿夹袍还穿的住,天气变热也就是眨眼间的事!”

  “好,听郑兄的。”

  李平之是军令司经历,在大明也算是个八品官职,他才从学校毕业不满一年,这样的进步已经算飞快神速了。

  主要就是他有几次功劳,每立一次可以提前进行升职试,文官的升职试几乎不会有人通不过,一般的知识点在学校都是学习过了,对李平之来说毫无困难可言。

  这一次南下打通驿传的任务,进行的十分顺利。

  甚至于李平之都很难想象的顺利。

  大明的官场腐败远超过普通人的想象,各地的驿丞几乎没有一个拒绝的,甚至连表面文章都懒得做。

  只要付出很小的代价,和裕升的紧急塘报就可以顺着大明的驿传一路南下,并且肯定是最优先级别的递传。

  这样的话,原本台湾往李庄的塘报没有办法确定时间的尴尬局面就彻底扭转了,不仅是台湾,包括日本和南洋在内,消息的传递都会快很多。

  如果将来有必要,在广州到大同也可以与福建的驿传路线重合,也是可以很快的送回消息。

  如果朱元璋知道他一手创立的驿传系统被一群反贼这么利用,不知道会不会在地底下气的满地打滚。

  从山西大同南下,渡过黄河,穿过潼关,进入河南,然后经过南阳府进入湖北,经由沙市襄阳的线路沿江而下,然后再南向经过江西,再由江西进入福建,然后一路向东进入福州。

  对张续文和李平之这样彻底的北方人来说,这一路才知道中国之大,各地的风土人情之不同,而各地方的景色又有多美。

  南方的江河实在太多,林木又是那么茂盛,在这二月下旬的时候,大同的天气还是很冷,屋中还是要生着炉火才暖和,而在福州这里,天气已经暖和的不象话,棉袄当然是穿不住了,人们早就换了夹袍,按郑芝龙等人的话来说,再过一个月就干脆穿不上夹袍,而是要穿单衫了!

  这样的天气,初来者当然有些不适,不过李平之和张续文一样,不仅没有太多不适,相反却有相当的兴奋和雀跃之感。

  风吹在脸上,一点儿没有大同的风那种冰寒刺骨的感觉,相反,温暖湿润,还着海风的腥咸,更令人增添了几分兴奋之感。

  “我们就不必进城了。”李平之对众人道:“城外的驿站已经说妥了,我们在这里暂时休整一下,可以接着继续前行。”

  福州有七座城门,东西南北四门外还有汤门,井楼门,水部门。

  从城门的名字就能看的出来,这是一座伴水而生,也伴水而盛的城池。

  早在宋时因为对海外贸易的发达,福州和泉州就是福建的两座贸易重镇,当然在宋时泉州更是重要,日常停靠的船只有过千只之多,

  福州比泉州要差一个档次,但在当年也是要紧的贸易口岸城市,十分繁荣和发达,在南宋末年,外来的阿刺伯色目商人控制福州叛乱,配合元军屠城,整个城市毁于一旦,经过三百年的重新发展,福州又成为福建一省最繁华的城市,在长期的禁海政策之后,福州的地位已经超过泉州,然而两个城市的繁荣程度都不能和南宋年间相比了。

  众人都是在东门外,城门外有很多附郭居住的人家,一个个小型的村落式的建筑又成为集镇,然后越来越繁荣和稠密,渐渐成了半城市半集镇的所在,店铺和小巷街道乱七八糟,城外到处是行走的人群和来往的商旅,也有进入福州城的行行色色的旅人们。

  来自大同的人们不停的打量着这边的情形,对这些山西人来说,福州这边的情形已经简直等若异域,充满着种种别样的风情。

  来往的人很多,打扮气质都和比方人完全不同。而相比北方人,南方近海地方的人个头一般较小,肤色较黑,不过这边的妇人都是身材匀称,肤色十分白皙,可能海风能吹黑男子的脸庞,却使妇人的肤色更加滋润明艳?

  在张续文宣布可以自由活动之后,不少人溜达着去品尝起本地的小吃来。

  “蚵仔煎啦。”郑芝龙指着一种小食对张续文道:“来福建不吃这个,等于白来了。还有一些大菜,不过要慢慢品尝,街边小食,首推就是鱼丸和蚵仔煎。”

  在从托木斯克到漠北,长达一年多的出使生涯使张续文和郑芝龙等人不仅是荣辱与共,甚至是交托性命,对郑芝龙的推荐张续文想都没想,直接道:“老板,来两份。”

  “你请客啊。”郑芝龙此时也就是二十来岁的青年,没有经历过被李旦放到台湾和火拼颜思齐等血腥的事件,性格还是比较阳光开朗的好青年一个,当下就是笑嘻嘻的和张续文开起玩笑来。

  张续文笑道:“两客小食也值当一说,来多少我请多少。”

  张续文着实不讨厌郑芝龙,对方是南方人,但有北方人的体形不说,还有着北方人的豪爽大气的性格因子,又有南方人的精细谨慎,不仅适合当朋友,也适合成为战友和伙伴。

  郑芝龙原本就很优秀,要不然李旦也不会收他当义子,在历史上也不会轻松火拼了颜思齐,成为十八芝之首,独占台湾笨港,然后又顺利接收了李旦在笨港的遗产,二十来岁就有了自己的船队,二十年内拥有十几万部下和千万两白银的资产,这样的人成功当然自有其道理。

  很快两分蚵仔煎就端了上来,放在银质的小盘子里是煎的金黄的牡蛎,韭菜切成手指节大小长短,和牡蛎,番薯粉,鸡蛋混在一起油煎,味道十分软糯可口,最要紧的,就是有一种特别鲜嫩的感觉。

  “不对啊。”张续文道:“番薯粉?”

  “我们福建这里进来番薯比北方早很多啊。”郑芝龙笑嘻嘻的道:“这东西产量不高,但是甜啊,我们这里天气热,雨水多,番薯长的比北方好的多。不是我说,孔先生改良多次千方百计试种出来的高产番薯,产量是比咱们这里高出一截,但口味么,真的差的多了。”

  “是真的很甜。”张续文感受着舌头上的新鲜嫩滑,果然有一种鲜甜的感觉。

  这个时代的人哪怕是小康之家也不一定吃的起多少糖,粮食都不够吃,盐都是管制品,何况是更何级别的白糖?

  番薯能吃出甜味来,怪不得在福建这样的地方已经很受欢迎,不少人主动种植,而不需要象北方那样拼命劝诱百姓,经过一百多年才普及开来。

  “我不喜欢姓李的那个家伙。”郑芝龙吃着蚵仔煎,看着往前方踱步的李平之,突然说道。

  张续文道:“为什么?”

  郑芝龙道:“这小子野心太重了,从两眼里就看的出来那种一心往上爬的光芒,老子不喜欢他。”

  张续文没出声,继续品尝着自己手中的美食,等他吃完之后,放下小小的圆盘,赞道:“你们福建人还真是大方,吃个小食还用银盘。”

  “论起地方富裕,福州还算可以了。”郑芝龙一脸无所谓的道:“不过这种小店当然是要虚好看,这盘面上镀银而已。”

  “还有什么精采的小吃。”张续文道:“赶紧带我去尝尝,我们时间可是有限的很。”

  “还有。”张续文又道:“你小子当初到大同的时候,很该叫你好好照照镜子。”

  “为什么?”郑芝龙一听之下愕然,接着明白了张续文的意思。

  刚到李庄的时候,郑芝龙不也是一个野心勃勃一心往上爬的后生么?

  “两年不到啊。”郑芝龙自失一笑,咧嘴道:“我感觉自己已经变了,变得很厉害。”

  “变个鸟啊。”张续文哈哈笑道:“还是那副鸟样,只是见识过更多,变得内敛了而已。”

  “那你说我这样的人,好还是不好?”

  “当然好。”张续文斩钉截铁的道:“功名利禄,谁不想要?我也想要!用大人的话说,这必定是个风起云涌的大时代,大伙儿有点进取心不是好事?”

  郑芝龙听着微微一笑,神态恢复从容,他道:“趁着还有些时间,带你去多吃几样,上了台湾,那边可是荒凉的很,想吃好东西就不容易了!”

  ……

  李平之当然不知道后头有人在嘀咕自己,不过就算知道了也无所谓。他确实是一门心思要做好自己的差事,立功受赏,别的事情都是无所谓。

  在学校李平之就是自己确定了师从纵横家的路子,这个时代,原本也该是他这样的人大展拳脚的时代。

  从狭窄的道路往前,三丈多高的城门就在不远处,一小队兵丁守备在城门,做出了戒备的样子,城门附近的货摊和行人都被赶开了。

  看到这样的情形李平之反而有些意外……福建这样的地方也不是当年倭寇大举进攻的时代了,怎么戒备反而是这样森严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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