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章夜归_若绯重生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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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章夜归

 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很晚了,天上的月亮都出来了,若绯进村的时候,村口的土狗还冲着她叫了几声,住在村口的人家特意开了门出来看。

  “哪屋的孩子啊,这大晚上从哪里回来的啊?”那家男人开了门,就看到一个小丫头抹黑往村里走,不禁出声问道。

  人家问了话,若绯也不好不回,于是停了脚步礼貌地开口道:“海叔是我,潘志家的若绯。”

  一听若绯的回话,潘志海也算明白了,于是笑着问道:“这么大夜晚,怎么一个人回来啊?是不是从学校回来的啊?”

  “是啊。”若绯应道。

  “我给你拿个手电筒吧,这大晚上的,你也不怕。”说着潘志海赶紧回身往屋里走。

  潘志海跟潘志是同一辈分的堂兄弟,而且跟潘志的这一房是比较近的,若绯在他面前也属于比较亲近的子侄,他自然不能看着若绯抹黑往家里赶了。

  若绯心里其实并不害怕走夜路,再说回去也没几步路,于是忙拒绝道:“海叔不用了,我不怕的,你别忙活了,我回去了。”

  说完若绯也没停留,不过屋里的潘志海还是从屋里拿了手电筒出来,虽然出了屋没看到若绯,不过还是开了手电,然后往若绯回家的方向照了过去。

  手电的光线不算明亮,但是给走在前面的若绯却带来了一丝丝的暖意,其实很多时候村里的人还是很和善的。

  回到家门口,屋里一片漆黑,若绯很清楚,因为没有电,大家也没什么娱乐,所以很早就睡了。

  若绯走到大门口,伸手拍了拍门,朝着里面喊道:“爸、妈,我回来了。开开门。”

  听到喊声屋里很快就有了反应,潘志的声音响起:“是若绯吗?怎么这么大夜晚就回来了,还以为你明天才回来呢。”

  伴随着回应,屋里的灯也亮了起来。没一会儿潘志就披着衣服出来给若绯开门。

  “你这孩子怎么大晚上赶回来了?是坐车的吧?”潘志将若绯迎进屋里,脸上微微带着一些担心。

  “一放学我们老师就让同学带我去坐的车,所以回来得还算早。”若绯走进屋,放下自己的书包,书包里放着若绯的作业本和练习册以及装菜的瓶子。

  “那不是也没吃饭?”潘志开口问道。若绯点了点头,一放学就回来了,哪里去吃饭。

  这个时候听到动静的汪美云也穿了衣裳出来,正好听到潘志的问话,忙出声道:“正好晚上还有剩饭,我给你炒个蛋饭,行不?”

  若绯自然不会反对,忙应了声好,汪美云就去炒饭了,堂屋里就留下潘志和若绯父女两个。

  “学校还习惯吧?”潘志问道。

  “还行。”若绯应道。随后问道:“我妈呢?她还吐不?”

  听到若绯提起妻子,潘志不自觉地笑了下,点头应道:“你妈在睡觉,她身子好得狠,也不吐了,这些日子安生不少。”

  听到潘志这么说,若绯的心也放下一些,自家老妈的身体好,那么以后潘寒养下来也不会体弱多病了。

  “学校没什么吃得,明儿让你婆给你包馄饨。好好补一补,看都瘦得……”潘志心有不忍地开口,虽然说家里的日子也不一定好过多少,可是比起只有咸菜可吃的若绯总归是好一些。再说了若绯年纪又小,老实吃咸菜也不是个事儿。

  其实若绯的日子哪里有潘志想的那么艰苦,毕竟若绯身有空间,吃的并不愁,只是平日里她在空间里是要跟着小翠锻炼身体,所以吃得多消耗得也多。才会不怎么长肉,再者七岁的孩子也是长个的时候,哪里胖得起来。

  “爸,也不用我回来了,就特意包馄饨,按平时吃的就行,大家不都是这么过的么?”若绯不想特殊化,家里的情况她虽然不关心,可是前世或多或少也听自己老妈说过一些,别看她家细娘鹌鹑似的一个人,其实她妈刚过来的时候没少磕磕碰碰。

  若绯不想自己妈这会儿受气,所以能不多惹事就不多惹事,毕竟她妈这会儿还怀着孩子。

  听到若绯这么懂事的话,潘志忍不住觉得窝心,养这么一个女儿倒是不亏。

  “没事儿,正好你妈和你细娘都怀着身子,就当改善伙食。”潘志觉得家里有两人孕妇,吃好一点也不算什么,再说又是他出钱买肉,也麻烦不了谁。

  潘志的这个话,若绯倒是没法子反对,想想馄饨也不是包给她一个人吃的,也就作罢了。

  等汪美云把炒得金黄的蛋饭端出来,屋里弥漫起诱人的香气,若绯端起筷子准备吃的时候,旁边的门开了。

  “妈,你炒蛋饭了啊,还有没有啊,我也有点饿了。”穿着睡衣的董桂华从屋里走出来,望了眼若绯后,就跟汪美云开口道。

  听到这个话,汪美云微微有些不喜,心里直呼小媳妇眼皮子浅,晚饭虽然吃得早,可是也没过去多少时间,这个时候喊饿,不过是眼馋蛋饭的香味罢了。

  若绯默默端了饭碗吃饭,心里不禁怀疑这人是不是自己记忆里的那个小婶。

  “哪里还有什么饭,晚上就剩了一碗饭,这不就炒给了若绯吃,她大老远从学校回来,这么晚还没吃饭,不就炒给她吃了。”汪美云开口道,饭就一碗,而且人家孩子已经开吃了,要是想吃别的还能做,这蛋炒饭得用剩饭炒,没剩饭肯定是炒不了的。

  其实也怪不得董桂华,孕妇这种生物是很奇怪的,就是想吃某个东西的时候,心里想得不行,好像吃不上就觉得欲生欲死一般。

  所以明明香喷喷的蛋炒饭就在跟前,可是却吃不上,那感觉就跟有只猫在胸口死命挠一般。

  咽了咽口水,董桂华也知道自己的要求有点过分,可是还是克制不住想吃的欲.望。

  “若绯啊,要不把你的饭让给细娘吃,让你婆另外再给你做其他吃的行不?”董桂华商量的语气问若绯。正在吃饭的若绯被她的话弄得一愣,顿时手里的筷子搁也不是,拿也不是。

  若绯前世一直是个姑娘,从来没有当过孕妇。自然不了解孕妇这种怪癖了,被人这么要求着,心里自然非常不快了起来。

  “桂华,你这还是做细娘的,哪有从孩子手里夺筷子碗的?若绯大老远从县里回来。从午到现在没吃过饭,你怎么好意思?”不用若绯开口,汪美云就开口了,而潘志则有些尴尬,心里对这个弟媳也不喜了起来,这不是明摆着欺负自己家里的孩子,得妻子没起来,要是听到这个话,可怎么得了。

  董桂华被汪美云说得脸都红了,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。鬼使神差的冒出那么一句话来。

  可是不吃到蛋炒饭,这心里就跟没个着落一样,不管怎么觉得羞愧,可是那股子馋劲根本忍不住。

  “妈,我又不是不让若绯吃饭,你另外去给她碗面呗,吃面也一样。”所以话完全控制不住就往外冒,平日里算不上机灵,可是在若绯记忆还不错的董桂华,这会儿完全失去了记忆那些美好。“再说了也不是我要吃,是您孙子馋得紧,要不我一个大人还能夺孩子的饭碗?”

  这话说得,若绯此刻再饿也有些食不下咽了。所以果断地开口道:“细娘,你要是不嫌弃我吃过,那就拿去吃吧,我吃面也没事儿。”

  听到若绯这么一说,董桂华顿时面露喜色,朝着若绯就走了过去。然后不客气的端了若绯的饭碗坐到一旁,又拿过若绯的筷子道:“还是若绯懂事,细娘真的不是不给饭你吃,就是肚子里的弟弟眼馋这个,让你婆给你下面,再多打个鸡蛋。”

  媳妇这么丢人的事都已经干出来了,汪美云这个婆婆还能说什么,只能讪讪地对若绯道:“那你再坐会儿,婆给你煮面,你要吃溜水蛋还荷包蛋?婆给你煮。”

  望了望董桂华,若绯果决地开口:“溜水蛋吧。”

  谁知道煎荷包蛋的香气会不会再引来一只馋猫?再被夺一回碗,她可就一点想吃饭的欲.望都不会有了。

  汪美云点了点头就进屋去忙活了,外面潘志也算是被自己弟媳给吓着了,心下里也在考虑要不要分家,这么彪悍的弟媳,自家老婆怕是搞不过。

  终于将想吃的蛋炒饭吃进了嘴巴里,那感觉好像什么都得到了满足一样,董桂华也有心情理睬若绯,于是一边扒拉着米饭,一边开口问道:“怎么样,在县里还习惯吧,学校里有没有人欺负你啊?”

  “还好,学校的老师挺照顾我的,没人欺负。”若绯回道,心里怎么也无法把这个从她手里夺饭碗的小婶,跟记忆里那个小婶重合到一起,她们真的是一个人吗?

  “你爸还怕你在学校里被欺负,这一个礼拜都念叨几回了,不过村里也就你出息,小小年纪就去县里上学了,算是头一份,以后可得好好孝顺你爸和你妈。”吃着饭董桂华也没空闲下来。

  这些话若绯前世就听过无数遍,每个亲近的人总会一再灌输她,潘志对她有多好,其实认真想起来若绯都有些记不起来了,如果潘志是她的亲生父亲,那么这些人还会一再提起么?

  心里如此作想,若绯嘴上还是应道:“我知道。”

  听见若绯这么回答,董桂华也就没说了,反而想起自己的女儿来,于是又道:“若绯,你成绩那么好,乘着你小妹还没上学,先教教她,等她上学了也跟你一样,不用人劳心。”

  潘蓓比若绯小了三岁,还没到上学的年纪,不过如果搁在后世,这个年纪也好上幼儿园了,只是开始启蒙还是有些早,再说了若绯的聪明是重生带来的,搁前世若绯哪里够格教潘蓓。

  “好啊,不过我周末准备去山上采药,要是你放心的话,就让小蓓跟我一起去山上,我一边带着她玩,一边教她。”若绯回答道,杨树湾的山都是秃山,并不会有什么危险,若绯也不指望能采到什么好的药草,不过一些比较普遍的药草还是很好采的。

  “你采药干什么啊?”没等董桂华答话,潘志倒是问了起来,家里也不缺什么,再者现在草药也没什么人来收,采回来其实也没什么用。

  若绯自然不好说是为了赚钱,毕竟潘家这个时候在村里算是富裕的人家,哪里用得着小孩子如她去山里采药卖,所以若绯直接扯谎道:“之前跟舅爹学了采药,总不能荒废了,再说指不定能采到好的药,留着家里用也行。”

  若绯这么说了,潘志还真没理由阻止若绯去采药,想了想后又问道:“你倒是对草药挺感兴趣的,难道以后长大了想当医生?”

  这个时候的人只想到读了书就有出息,其实具体自家孩子要干什么并没有什么规划,潘志这么问纯粹是好奇。

  若绯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将来想干什么,只是因为跟赵春明学了药知识纯粹不想浪费,对于以后从事医生的职业倒是没有特别的兴趣,毕竟以后的世界有钱才是老大,至于医生这种崇高的职业,在看过医闹后,还真不觉得是一个好职业。

  “到时候看吧,反正多门手艺总归不会有错,以后家里人有个头痛脑热的,我也能估摸着治一治。”所以若绯也没把话说死,只是模棱两可地回了一句。

  潘志也没在意,虽然说医生算不上什么来钱快的职业,可是也算是铁饭碗,一个女孩子从医也是不错的选择,不过现在想这个有点远,所以潘志也就没有多说。

  董桂华想了想,附近就几座秃山,的确没什么危险,于是也就回了若绯之前的话,“那行,你就带着你妹妹,就是小心点,别让虫叮了。”

  若绯点了点头,反正她学草药的时候,也知道哪些草药是可以防虫的,到时候掐一点挤出汁水给潘蓓涂上,也不怕被虫咬。

  (未完待续。)

  ps:莫名其妙把小婶给写黑了,呵呵

  小舞姐怀孩子的时候虽然米有这么奇葩,可是真心的想吃某样东西,就是半夜都要老公去买

  然后还让老家的人快递过来,吃到后就满足了,否则一直挂记这,然后就有了这个梗,哈哈

  继续存稿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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