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五章 劫人_立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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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章 劫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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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这块玉牌,多半是唐门的信物,这个小妞身上背着它,足以证明她的身份,昨天嘉陵江张公滩上的火船袭击官船,多半也跟这小妞有关系,只是不明白,昨天没有人跳出来跟官兵动手,没有厮杀,刑狱司的人押着人犯连夜赶到石照县城里去过的夜,这小妞又在哪里受的伤?又怎么会躲藏在这个山头的洞里面?

  莫非……这小妞昨晚上偷袭县城,受伤后逃到这里的?

  石照县距离李家村旱路三十多里地,走水路倒是便捷一些,顺水而下一两刻钟便到了,不过此刻张公滩堵塞,船下不去上不来,只有走旱路一条道。长孙弘看看女子肚皮包扎着的黑布上渗出来的斑斑血痕,连连摇头,如果真是这样,眼前的小妞堪称宋代兰博。

  那道刀伤换成砍在自己身上,足以要命,血流了这么久,失血性休克就能导致人的死亡,小妞此刻还活着就是奇迹,联想到她刚才还奋起余力从洞里飞出来刺人,是奇迹中的奇迹。

  长孙弘不由得对女子的身份,越发的感兴趣,唐门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组织?如果里面的人都跟这个小妞一般厉害顽强,组个别动队进京闹皇城,理宗的脑袋大概在他脖子上呆不了多久的。

  对洒在女子伤口上的瓷瓶粉末,长孙弘并不清楚是什么东西,坐在地上思量一番,觉得还是回去搞点酒来消消毒稳当些,村里有个蹩脚大夫,讨些消炎生肌的药粉回来也是好的,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,何况是个小女子,任她自生自灭于心不忍。

  架起藤蔓,做了个简易的支架,从女子的双臂下穿过后,长孙弘爬上坑去,费劲的把人拉了上来,由于在这个过程中小心的不要加重她的伤处,花了不少时间。

  那个山洞已经成了灶膛,高温把洞壁都烤得通红,显然不适合把人放进去,长孙弘看看日头,晴朗无云,不像要下雨的样子,干脆就把女子拖到一棵大树底下,靠着树干倚着罢了。

  大树位于密林之中,又有灌木遮蔽,不走近看,根本不知道这里还躺着个人,弄完了这一切,长孙弘又探了探女子的鼻息,依旧是微弱的,看上去伤势加上脱力的跳纵,已经让这个女孩儿耗尽了精力,陷入了深沉的昏迷之中。

  人的昏迷,是一种神经系统的自我保护,为的是阻断痛苦和身体自我修复,昏迷的时间越长,表示受到的创伤越重。长孙弘明白这一点,依他判断,至少一两个时辰内她不会醒过来的。

  看看天色,时间还早,长孙弘匆忙下了山,得赶在村里那个游方郎中关门前赶过去买药。

  顺着上山的小道一溜小跑,刚走到村口,就见除了村里本来就有的丁壮之外,另有一队十余人的队伍守在那里,这些人拿着长枪长刀,有两个领头的,穿戴着县里衙门中捕快的服色,提着铁尺锁链。

  是县里的扑班带的土兵!长孙弘心中一沉,越发的卯定了山上女孩儿的身份,昨晚上县里多半出事了。

  厢军只有州府才有,归团练使管,而县里除了壮、皂、快三班外,应急时招募的土兵算得上是极为使唤得动的人手了,土兵其实就是服徭役的乡民,发杆长枪就称之为“兵”了,一般由快班的都头衙役率领,做些缉盗抓捕、设卡盘查的差事。

  县衙的马快步快,统归快班,俗称衙役捕头,领头的叫都头,听上去很神气,实则不然,在宋代人的眼中,在衙门里当差的是很低贱的工作,老百姓把他们叫做“不良人”,非官非吏,是仅高于罪犯的下等人物,子弟终身不得参加科举,一辈子都在尘泥中打滚,讨些辛苦钱苟且过活。

  但是贱是贱,却权利不小,拿人抓人找个由头就行了,随意的污蔑一个罪名可以将一个中等之家搞得灭门,是以大部分没有靠山的老百姓见了这些人,都是很客气奉承的,唯恐得罪了惹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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